半岛体育app推出碳税有三个技术备选方案:一种是放到环境保护税中,作为一个税目;一种是比照燃油税改革,将碳税引入消费税中;第三种是把碳税纳入资源税中,根据化石能源的含碳量修改税率。历次的方案调研充分显示,开征碳税的阻力主要将来自企业、行业以及地方政府。因此,初步的方案,将根据企业购进燃料的量,由征收机关来估算有多少碳排。
1、2010年10月23日,据丹麦媒体报道,丹麦政府计划实施一项清洁能源计划,在包括首都哥本哈根在内的全国5大城市减少燃煤发电比重,逐步转向以生物燃料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报道说,丹麦政府准备在哥本哈根、奥胡斯、奥尔堡、欧登塞和埃斯比约5个城市实施这项计划,逐步减少、淘汰燃煤发电,并对一些发电站进行技术改造,以使它们能够利用生物燃料发电。最终生物燃料将代替煤和燃油成为城市生产和生活的主要能源来源,如果这一计划成功实施,丹麦全国的用煤量将减少约25%,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减少3%至5%。
奥巴马政府着力于发展可再生能源三大领域:生物质、太阳能、风能。作为美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采取的两个重要财政措施,可再生税抵免和投资税抵免无疑给了美国新能源产业充足强劲的发展势头。在研发方面,美国是世界上可再生能源研发投入最多的国家,美国政府严格要求要求新能源的直接研发投资不得少于全国技术研发费用的30%。美国联邦各职能部门在优惠政策方面的联袂参与,比如“美国财政部向可再生能源产业提供税收减免计划;农业部向农村提供农业效率计划;内政部向印第安人土地提供不同的新能源开发和普及计划;劳动部向工业人才领域提供新能源技能培训和就业计划。”
至于风能,在2009年美国的风力发电量已超过了9920兆瓦,也就是在同一年,美国安装并联网的风力发电量大约350亿瓦。据美国能源部门预测,到2030年,美国国内风力发电量将达到610亿瓦。
1997年日本实施新能源法,对新能源的定义以及政府、企业和相关机构在发展新能源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均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该法,日本的新能源主要是指像太阳能、风能这样二氧化碳排放少、能代替石油和煤炭、对能源供应多样化有贡献、在技术层面已达到实用阶段,但普及不够、需要予以必要支持的所有可再生能源。现阶段,日本重点扶持和发展推广的新能源项目主要分为发电和热能利用两大类共10多种,即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小水力发电、生物发电、生物燃料电池、燃料电池、废弃物发电以及太阳热、冰雪热、生物热、废弃物热、温差能等。
(3)变革: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对于排放量大的支柱型企业,采取浮动税率的办法。例如,在碳税开征第一年给予低税率,但是同时告诉企业,三年或者五年后税率会提高到多少。对于与政府签订自愿减排协议的企业,可以实行零税率或者给予50%的折扣。
在众多的减排方法中,碳税和碳交易同为间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手段,而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和接受。美国推崇的是碳交易,而欧盟则推崇碳税。目前为止,欧盟已经有十几个国家实施碳税,但具体的政策在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税收政策的推出向来比碳交易难得多。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因为不可能设定二氧化碳减排的总量限制,所以中国正力推碳交易,如北京、天津、上海的碳排放交易所正在力推企业自愿交易。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开发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完善统计体系,以便作为碳税开征的一个基础。
4、现在,中国的GDP总量与日本差不多,但我们消耗的能源是日本的4.6倍。
(1)节能:其基本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保障基本用能,限制过度用能,鼓励节约用能。
(2)低碳:如低碳理念、低碳经济、低碳社会、低碳技术等,低碳要求我国调整能源结构,首先要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其次要大力发展核电,我国核电在建机组有24条,在建台数和总装机容量占世界在建的40%以上;此外,还要发展天然气等碳排放较少的化石能源。
首先是生物质。美国能源部早在1991年就提出了生物发电计划,而美国能源部的区域生物质能源计划的第一个实习区域更是在1979年就已开始。如今,在美国利用生物质发电已经成为大量工业生产用电的选择,这种巨大的电力生产被美国用于现存配电系统的基本发电量。
其次是太阳能。截至2008年美国连接太阳能电网总量8775兆瓦,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量357兆瓦。美国各州已陆续出台对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干净电表制、生产税返还、投资税折扣、配额制和税收优惠等五类经济政策。以投资税为例,美国光伏发电企业最多可获得30%的税收减免。
2、碳税是针对化石原料,如石油、煤炭、天然气等碳含量或者碳排放量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碳税实际上是一种行为税,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碳排放量进行收税,以达到让企业、行业等减少碳排放的目的。目前,世界上已有丹麦、芬兰、荷兰、挪威和瑞典5个北欧国家实施了碳税或能源税政策。
3、2008年我国风能发电能力已超过核电,未来风电将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力军。到2020年,全国风力发电将超1.5亿千瓦,2030年将达到3亿到4亿千瓦。
美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立法支持,最早可追溯到1978年《国家能源法》颁布。在接下来的30年时间里,美国政府先后颁布了《能源安全法》、《能源政策法》、《地热能源安全法》等一系列可再生能源法案。奥巴马政府在2009年2月17日签署《美国复兴和再投资法案》,该法案对美国未来十年的新能源发展作了概括:其一、电池技术及交通电气化,其中电池技术和汽车制造补贴20亿美元,电气化项目奖励4亿美元;其二、太阳能项目,法案为200兆瓦以上的太阳能项目提供税收抵免支持;其三、风能项目,全美国30个州100多个风能项目税收抵高达30亿美元,共计53亿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