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今年下半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庄镇人民政府与佛山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朱某某、朱某、周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黄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佛山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朱某某等六人在期限内向南庄镇人民政府连带赔偿环境污染损失费471091元。这意味着,历时一年多的环境污染损失费追讨工作将近尾声。
2019年7月25日,在季华西路澳边涌(环球国际车城段)出现黑色不明油污带,南庄镇环保部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发现受影响河涌呈黄色,河面漂浮黑色不明油污,疑似废乳化液。该河段宽约11米,长约550米,面积约6050平方米。
紧接着,南庄镇环保部门向上级报告后,立即组织开始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对油污带的上、下游河段进行截污,在未受影响位置设置隔油栏,临时关闭下游水闸,对河涌表层油污进行聚集转移等。经过6天5夜的奋战,共计清理收集的油污及含油污杂物等约40吨。与此同时,为确定油污的理化性质,镇环保部门聘请专业机构到现场采集油污样品,并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有关要求进行检测和判定。为此,南庄镇人民政府共计垫付471091元。
应急处置期间,周边水环境并未受到明显影响,截至2019年7月下旬,该涌段水质情况已恢复正常,河涌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期间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和嫌疑人以及有关证据。2020年4月,司法机关以“污染环境罪”对上述涉案单位和人员提起公诉,当事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2021年下半年,南庄镇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佛山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朱某某、朱某、周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黄某连带赔偿环境污染损失费471091元。部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二审请求。
该案终审结束后,南庄镇有关单位已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敦促其尽快履行缴款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南庄镇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