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贵所出具的上证科创公函[2023]0125号《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就《问询函》中涉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回复如下:
1、关于业绩下滑。根据年报,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315.39万元,同比下降35.79%,实现归母净利润-3,632.18万元,同比下降366.53%,公司由盈转亏,且亏损金额较大。分产品看,公司主要产品之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滑1.91%、72.25%和98.36%,对应毛利率同比下降32.32个百分点、12.96个百分点和33.59个百分点。根据2023年一季报,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276.43万元,同比略增3.1%,实现归母净利润-360.02万元,同比下滑159.08%。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与盈利能力明显下滑。请公司:(1)分产品列示2022年、2023年一季度报告期初公司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对应收入确认情况、回款情况、相关项目后续运行情况、目前在手订单情况;(2)结合主营业务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迭代情况等,说明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公司主营业务市场空间与核心技术竞争力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分产品列示 2022年、2023年一季度报告期初公司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对应收入确认情况、回款情况、相关项目后续运行情况、目前在手订单情况 2022年初公司在手订单的相关情况如下:
上述表格中,2022年初在手订单截至 2022年末已确认收入的金额与 2022年度营业收入有所差异,主要原因在于:(1)上表中的收入不含 2022年当年签订合同并在当年实现收入的订单收入,该等 100万以上的订单在 2022年实现的收入为 600万元(含税);(2)合同金额在 100万以下的在手订单未在上表及下表列示,该等订单 2022年实现收入 913.64万元(含税);(3)上表中的收入不含 BOOT项目 2022年度产生的水处理费收入 2,698.84万元(含税)。
截至 2023年 4月末,公司在手订单中涉及 1.51亿元的暂缓项目,暂缓原因主要包括业主方变更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投资备案核准更新完善等。若扣除暂缓项目,2022年初、2023年初和截至 2023年 4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4.95亿元、7.35亿元和 7.42亿元。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部分在手订单涉及项目暂缓建设的相关风险。
2、结合主营业务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迭代情况等,说明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公司主营业务市场空间与核心技术竞争力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022年度,公司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迭代情况等未发生不利变化。
下游火电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年度全国火电装机容量达到133,239万千瓦,同步增长 2.7%,保持增长态势,且由于 2021年四季度开始火电的核准显著加快,火电在建项目增速明显高于装机容量增速,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年度全国火电电源工程投资完成额达到了909亿元,同比增长28.4%。
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亦指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按照“先立后改”原则,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和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优质产能,统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新建煤电机组原则上采用超超临界机组。因此,预计火电下游投资需求将持续向好,有利于公司火电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和火电除盐水系统设备业务的发展。
下游核电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年度全国核电装机容量达到 5,553万千瓦,增长 4.3%。截至 2023年 4月末,我国在建核电机组共 24台,总装机容量约 2,681万千瓦,整体规模继续保持全球第一。根据《“十四五”规划和 2035远景目标纲要》,至 2025年,预计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 7,000万千瓦。此外,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核能年度发展与展望(2022)》,预计到2035年,核能发电量在我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达到 10%左右,同时,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保持每年 6-8台核电机组的核准开工节奏,核电装机规模将进一步加快扩大。因此,预计核电下游投资需求将持续向好,有利于公司核电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业务的发展。
下游污水处理方面,2021年中国城市污水排放量为 625.08亿吨,县城污水排放量为 109.31亿吨,呈现持续增长态势,而根据《“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2,000万立方米/日,预计污水处理下游投资需求将持续向好,有利于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业务的发展。
下游海水淡化方面,国家发改委《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到 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 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 125万吨/日以上,海水淡化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因此,预计海水淡化领域需求将持续向好,有利于公司海水淡化系统设备业务的发展。
从行业竞争情况来看,公司在国内核电和火电行业水处理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以及市场竞争力,是国内极少数能够提供满足核电厂生产要求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的供应商,在国内核电和大型火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领域处于相对领先地位。公司已经成功为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电投集团以及各大地方发电集团提供了数百套水处理项目的系统研发、设计、集成等服务。公司自 2010年即开始进入海外市场,并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近 10年来,公司水处理系统已应用到南美、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等市场。公司在除盐水行业中的海水淡化领域也具有技术优势,公司成功将低温多效(MED)与反渗透(RO)系统相结合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应用到海水淡化项目中,该项目系国内海水淡化项目中少有的利用“反渗透膜+低温多效”工艺的项目,也是少有的海水淡化处理规模在 10万吨/天及以上的由国内公司承做的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从技术迭代情况来看,在环保水处理领域,公司的核心技术可分为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的高塔法凝结水精处理技术、除盐水处理系统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和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上述技术均属于目前行业内先进的环保水处理技术,未发生被迭代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下滑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受不可抗力影响,下游部分客户和业主的项目进度放缓,由此公司相关项目的交付以及验收被推迟执行。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与行业下游需求、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技术迭代情况关系较小,公司主营业务市场空间与核心技术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保荐机构获取并审阅了公司相关时点的在手订单台账,抽取并查阅了主要销售合同,取得并审阅了公司的收入台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表,抽取并查阅了公司对主要客户销售的发票和银行回单;查阅公开信息了解有关公司下业需求的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动态,取得了公司部分客户有关项目进度的通知,审阅了公司的年度报告,访谈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3年 4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8.93亿元,扣除暂缓项目后的在手订单金额为 7.42亿元,较 2023年初进一步增加,项目储备总体较为充足,保荐机构亦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部分在手订单项目暂缓建设的相关风险;2022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下滑的主要原因在于,受不可抗力影响,下游部分客户和业主的项目进度放缓,由此公司相关项目的交付以及验收被推迟执行;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与行业下游需求、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技术迭代情况关系较小,公司主营业务市场空间与核心技术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关于业绩季节性波动。根据年报,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091.28万元,同比增长 284.89%,实现归母净利润-1,470.1万元,同比下滑 694.56%,销售毛利率为27.04%;2022年第四季度仅实现营业收入797.35万元,同比下滑95.52%、环比下滑91.23%,实现归母净利润-3,213.83万元,同比下滑5165.25%,环比亏损扩大,销售毛利率为-119.65%。公司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经营业绩波动明显,且第四季度与公司历史第四季度业绩情况差距较大。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主要客户、主要项目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客户名称与合作历史、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及其依据、回款情况;(2)结合报告期内订单获取与执行进度、对应订单毛利率情况,说明2022年第三季度收入增幅较大同时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滑、净利润持续恶化的原因。
1、补充披露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主要客户、主要项目的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客户名称与合作历史、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及其依据、回款情况;
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 800万以上项目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第三季度收入增长较多的原因在于,公司于 2022年 10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原于 2021年确认收入的部分项目调整至 2022年三季度确认,合计达到 6,674.16万元,由此 2022年第三季度收入增长较多。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下滑较多,主要原因在于,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较大,2022年第三季度,上述两笔应收账款,以及其他部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龄层级发生迁移,公司按账龄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由此 2022年第三季度末较 2022年二季度末增加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达到 2,068.69万元。
2022年二季度末与 2022年三季度末,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如下:
此外,对于 BOOT项目,合同约定若因业主方原因导致用水量不到 25,000吨/天的,不足部分仍需向公司支付水费,BOOT项目运营后,因业主方热源不足,实际处理水量不及预期,但业主方未向公司支付不足部分的水处理费用,公司与其进行了多次商谈,但至 2022年四季度仍未取得进展,公司后续将就相关事宜继续与业主进行协商,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第四季度根据实际处理水量冲回了前期根据合同约定确认的水处理收入 1,119.68万元,并就无形资产-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1,113.09万元,因此第四季度净利润下降较多。
公司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BOOT项目运营期间的水处理收入因业主方热源不足,水处理规模由之前预期的 25,000吨/天降至约 19,000吨/天,公司 BOOT项目在双机组运行后的毛利率虽然仍然为正,但仍然面临 BOOT水处理项目在特许运营期间收入减少的风险,并因此于 2022年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公司收入及成本台账,查阅了公司前期差错的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取得了 2022年三、四季度收入涉及的主要合同,取得了相关项目涉及的验收单据、银行回单等单据,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对减值计提进行了复核计算,取得了无形资产减值有关的评估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受不可抗力影响,下游部分客户和业主的项目进度放缓,由此公司相关项目的交付以及验收被推迟执行,影响了公司 2022年的净利润;根据公司披露的三季报和前期差错更正公告,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收入增加较多,主要系前期差错更正并在当期确认收入较多所致,该季度净利润下降较多,主要系大额应收账款发生账龄迁移,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较多所致;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净利润进一步下滑主要系受不可抗力影响收入减少,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处理水量冲回部分 BOOT项目水处理收入并对该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致。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注意 BOOT项目水处理收入下降及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
3、关于新增业务。根据年报,2022年,公司新增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并确认收入4,600.17万元,占报告期公司收入的比例为22.64%,对应毛利率为28.17%,高于公司综合销售毛利率 21.13%。该业务涉及水资源调配工程相关建设,与公司主营业务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关联度低。请公司:(1)补充披露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内容、主要客户及合作历史、业务获得方式、定价依据、业务开展模式、收入确认方式、付款安排、对应应收款项金额等;(2)结合上述补充披露内容,说明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的关联程度以及相关业务的可持续性,相关业务是否能形成稳定业务模式,如否,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补充披露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内容、主要客户及合作历史、业务获得方式、定价依据、业务开展模式、收入确认方式、付款安排、对应应收款项金额等
2022年度,公司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的客户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项目为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部署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工程输水线亿元,设计年供水量约 17亿立方米,惠及受水区人口近 3,000万,是迄今为止广东省历史上投资额最大、输水线路最长、受水区域最广的水资源调配工程,建成通水后,将引广东西江优质水源输送到珠江口东岸,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和重要战略支撑。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 A5标,主要包括 2个超深工作井和总长约 5.6公里的双线输水隧洞的构建。公司的工作内容主要为,在该项目中负责超深工作井和双线输水隧洞中加劲环设备的制造,大直径内衬输水隧洞钢管设备的制造,钢管和加劲环设备的阴极保护、内外防腐及防燃保护,超深工作井和双线输水隧洞中钢管设备的安装等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 A5标项目经理部确定的施工内容进行前述相关制造安装工作,公司提供的劳务属于某一时间段内的履约义务,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形成每日生产计件表、安装日报表等与履约进度相关的统计表,公司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已完成工作量和约定的结算价格确认收入。具体而言,该工程中,需制造安装内衬钢管设备总计 932节,截至 2022年末,公司已制作安装完成 440节内衬钢管设备并经客户确认,公司结合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和已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该项目系履行招投标程序后获得,含税中标价格为 1.14亿元。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最终结算价格按验工计价表核定的工作量及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而得。
客户根据验工计价表并在建设单位支付相应款项后再拨付相关进度款的 85%。
2022年度,就该项目公司实现收入 4,594.33万元,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形成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金额为 3,501.38万元。
公司与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历史和合作项目,近年来合作的项目包括瞿河乡农业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明月镇污水处理站、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截污导流工程等项目。
2、结合上述补充披露内容,说明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的关联程度以及相关业务的可持续性,相关业务是否能形成稳定业务模式,如否,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在公司开展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业务中,也涉及引水系统,需要构建引水管道并将原水先后引至前置过滤器、高速混床、后置过滤期、分离塔、再生单元、酸碱单元以及高速混床等进行处理。在公司开展的除盐水(海水淡化)系统设备业务中,也需要构建引水管道将原水先后引至原水箱、盘式过滤系统、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电去离子系统、除盐水箱等进行处理。在公司开展的污水处理业务中,亦需要构建引水管道将污水先后引入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初沉池、二次沉淀池、高效沉淀池、生物滤池、深床滤池等进行处理。
因此,此次引水工程系统与公司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项目、除盐水(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项目以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项目具有关联性,一方面,该业务与其他业务均需要对引水管道进行构建,该业务为其他水处理业务中的重要工艺环节的独立体现;另一方面,该业务中的引水管道尺寸更大、管线更长、管道设备更为复杂、工艺难度更大,实质系基于其他水处理业务多年积淀后在特定工艺环节的拓展和延伸。
公司参与投标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一方面希望基于自身在水处理领域多年来的积累和经验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保障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也希望贡献于惠及 3,000万人口的国家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已新中标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在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中的引水工程设备制造安装项目,金额相对较小。
公司已实现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的相关收入,且亦获得了其他订单,但该业务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强关联性,下游需求在未来可能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开展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可能存在收入在不同年份之间波动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予以注意。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相关的业务合同,查询了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的相关情况以及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上述项目的有关情况,取得了公司近年来与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的相关合同,取得了在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中由客户确认的验工计价审核汇总表以及与履约进度相关的统计表,取得了上述业务收款相关的银行回单;实地查看了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的开展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了解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与其他环保水处理业务的异同。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的客户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项目为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该项目系履行招投标程序后获得,最终结算价格按验工计价表核定的工作量及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而得,在该项目中公司主要负责引水工程系统设备的制造安装等工作,公司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已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2022年度就该项目公司实现收入并形成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公司与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历史及合作项目;公司引水工程系统与公司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项目、除盐水(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项目以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项目具有一定关联性;该业务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强关联性,下游需求在未来可能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开展引水工程系统设备业务可能存在收入在不同年份之间波动的风险,保荐机构特提请投资者予以注意。
4、关于在建工程。根据年报,2022年底,公司在建工程余额2,931.49万元,同比增长 3048.16%,主要系氢能源项目部分机器设备尚未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所致,增幅较大。同时,公司2022年度仅实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销售收入371.68万元,与相关资产规模差距较大。此外,2022年11月,公司撤回募资规模不超过33,000万元、年产5,000套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项目相关再融资申请。请公司:(1)补充披露在建工程中氢能源设备金额、到货时间、安装进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与同行业是否存在明显差距,是否存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的在手订单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产品类别、预计交付时间、付款安排等,以及公司氢燃料电池产能建设与投资规划情况、市场拓展情况;(3)结合公司截至目前在该业务的人员安排、研发成果、产能建设、在手资金、投资与回报情况等,分析在目前公司业绩出现较大下滑的情况下,前期规划氢燃料电池项目开展的可行性与相关调整情况、相关项目开展对公司主营业务、带来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因氢燃料电池相关投资面临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补充披露在建工程中氢能源设备金额、到货时间、安装进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与同行业是否存在明显差距,是否存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 2,931.49万元,其中氢能源相关设备余额2,707.15万元,该等设备的到货时间、安装进度、以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主要为氢能源相关设备,2022年中受不可抗力影响,机器和设备的运输、安装和调试人员的差旅均受到一定限制,且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生产系统涉及多个设备系统,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也存在部分设备未达公司要求而退回的情况,因此在 2022年末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上市公司亿华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可比,根据其申请上市时对问询问题的回复,2018年其新增与公司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项目可比的在建工程“电堆生产线年该在建工程继续增加 67.71万元后于 2019年转固。根据上市公司亿华通披露的年报,2019年末其“发动机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为 337.45万元;2020年该在建工程增加金额 6,459.82万元,当年不存在转入固定资产金额;2021年该在建工程增加金额 12,037.96万元,当年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为828.20万元,至 2022年建设完毕时方与当年新增金额一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同行业相关公司的产线建设及转固亦需要一定年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氢燃料发动机系统设备在建工程的转固时间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延长情况,不存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的在手订单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产品类别、预计交付时间、付款安排等,以及公司氢燃料电池产能建设与投资规划情况、市场拓展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业务收入 371.68万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业务收入 1,353.98万元,相关业务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公司暂无已经签订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的在手订单,正在积极洽谈包括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在内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相关业务。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年产 2,000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产线的厂房土建工程及主要设备购置,正在进行安装调试,相关机器设备和土建工程已投入资金8,844.27万元,预计后续还将投入资金约 3,200万元。
3、结合公司截至目前在该业务的人员安排、研发成果、产能建设、在手资金、投资与回报情况等,分析在目前公司业绩出现较大下滑的情况下,前期规划氢燃料电池项目开展的可行性与相关调整情况、相关项目开展对公司主营业务、带来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因氢燃料电池相关投资面临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在人员安排方面,公司设立氢能源事业部,共有 32名员工组成,其中研发人员 16人,拥有完整的研发、管理、生产与销售团队,与公司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业务的人员团队相互独立。
在研发成果方面,公司高度注重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研发团队在国内外燃料电池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燃料电池的深刻理解,已成功研发了高性能车用膜电极、高耐腐蚀性金属双极板、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掌握了低铂膜电极技术、膜电极高效涂敷工艺、五合一和七合一膜电极精准装配技术、高性能双极板涂层技术、电堆设计和制造技术、电堆叠堆工艺、燃料电池低温保存与启动技术、燃料电池系统的设计与集成技术、系统冗余控制技术、系统容错报错高可靠性控制等技术。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了氢能源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相关的 7项发明专利,另有 7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公司已获得的 7项发明专利如下:
在商业化方面,2022年 3月,公司自主设计并研发的 HYPSR-02燃料电池系统样机在发动机性能、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等方面,通过了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2022年 8月,搭载公司研发生产的 HYPSR-04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一款由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入选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 10月,搭载公司研发生产的 HYPSR-04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一款由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入选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度,公司实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业务收入 371.68万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业务收入 1,353.98万元,相关业务稳步增长。
在产能建设、后续投资和在手资金方面,公司已经完成了年产 2,000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产线的厂房土建工程及主要设备购置,正在进行安装调试,相关机器设备和土建工程已投入资金 8,844.27万元,预计后续还将投入资金约3,200万元。截至 2023年 3月末,公司拥有货币资金 0.82亿元,流动比率为 1.70,速动比率为 1.25,资本结构合理,通过自有和自筹资金可覆盖后续氢燃料电池项目的后续投入。
2022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下滑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受不可抗力影响,下游部分客户和业主的项目进度放缓,由此公司相关项目的交付以及验收被推迟执行,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与公司开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业务无关,前期规划的氢燃料电池项目开展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公司曾公告年产 5,000套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项目,计划投入资金 2.55亿元,公司对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生产线的规模进行了一定调整,目前规划的达产后产能为 2,000套/年,预计投入资金约 1.20亿元,已经投入 8,844.27万元,后续还将投资约 3,200万元,后续总体投入较小。
鉴于 1)公司氢能源事业部具有独立的研发、生产、管理和销售团队,与环保水处理系统业务人员相互独立;2)公司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领域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研发成果,获得了多项专利,并实现商业化并形成收入;3)公司已完成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产线的厂房土建工程及主要设备购置,后续投入资金较小;4)2022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下滑系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已在年报中进行风险披露,因此,公司开展相关项目对主营业务、不会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存在因氢燃料电池相关投资面临的风险。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在建工程的明细账,取得了公司购置氢能源相关设备的合同、付款单和发票,了解预计的转固时间,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取得公司员工花名册和公司氢能源事业部主要人员的简历,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取得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相关的专利证书,取得了相关业务签订的销售和合同、发票和银行回单,取得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和付款情况,抽取了部分主要合同、付款单和发票,了解后续继续投入资金的金额,查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和定期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建工程中的氢能源设备不存在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公司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领域具有独立的研发生产管理销售团队,具有一定研发成果,已获得多项专利,且配置公司产品的部分车型已进入工信部推荐目录,目前已完成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产线的厂房土建工程及主要设备购置,正在进行安装调试;2022年度和 2023年一季度,公司均实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业务收入,截至目前,公司暂无已经签订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的在手订单;公司 2022年度业绩下滑与开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业务无关,相关项目的开展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未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氢燃料电池相关投资而面临的风险。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项目产线套/年的相关事项。
5、关于应收款项。根据年报,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6,578.27万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仅为10.85%,较去年同期减少21.08个百分点,应收账款迁徙率较高。根据年报,公司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合计余额15,667.32万元,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6.76%,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均按照账龄法计提减值。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账龄在2年以上的具体客户名称及其所属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客户信用情况、项目内容、相关项目运行情况、对应收入确认与毛利率情况、应收账款逾期情况、相关客户后续合作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回收放缓的具体原因;(2)结合2022年度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名称、客户信用情况、项目内容、相关项目运行情况、对应收入确认与毛利率情况、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截至目前回款情况、相关催收措施,说明公司按账龄法计提减值金额是否到位,上述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较大回收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账龄在2年以上的具体客户名称及其所属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客户信用情况、项目内容、相关项目运行情况、对应收入确认与毛利率情况、应收账款逾期情况、相关客户后续合作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回收放缓的具体原因
2022年末,2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项目及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客户中,根据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建设”)的网站介绍,鸿翔建设由成立于 1979年的海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于 1997年整体改制设立,注册资本 3亿元,曾先后获得“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业 AAA级信用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参与编写国家行业标准 11项。鸿翔建设的建设案例包括中国海宁皮革城、平湖市人民法院、海宁金融中心、钱塘江盐仓段标准海塘工程等,在污水处理领域的相关建筑案例包括嘉兴市污水处理厂、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三期、丁桥污水处理厂等。
鸿翔建设过往经营业绩、公司知名度和行业地位均较为良好,不存在信用情况显著恶化的情况。目前,除嘉善县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外,公司与鸿翔建设暂无其他合作项目。嘉善县东部污水处理厂的业主方系嘉善县大地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为嘉善县财政局控制的企业。
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的 2*25,000吨/天膜法海水淡化项目EPC承包工程项目不含税总收入金额为 1.85亿元,目前已回款 1.73亿元,正在陆续回款中,客户不存在信用情况显著恶化的情况。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系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01868.SH)全资控制的公司,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727.SH)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上述客户不存在信用情况显著恶化的情形,且公司持续与其进行合作。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核电厂、火电厂以及大型建筑、能源、化工等企业,总体对供应商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且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该类客户于结算后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以及落实资金时间较长,叠加相关年份不可抗力等因素,进而导致部分款项的实际付款时间晚于应收账款收款节点,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存在超期应收账款。
2、结合2022年度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名称、客户信用情况、项目内容、相关项目运行情况、对应收入确认与毛利率情况、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截至目前回款情况、相关催收措施,说明公司按账龄法计提减值金额是否到位,上述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较大回收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022年度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分别为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北电力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601186.SH)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用情况不存在显著恶化的情况,关于其余客户的信用情况等已在本问询问题第1问中进行了说明。上述客户对应项目的内容、相关项目运行情况、对应收入与毛利率、应收账款逾期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质保金管理指引》等规章制度,在签订合同前,公司会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相关调查并建立资料档案,视客户情况妥善安排合同条款,保护公司利益;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对客户的资信水平进行评估和更新。对于上述客户,一方面,公司持续安排专人时刻关注客户或业主项目的整体动态,了解项目是否处于正常安装过程中或已经正常投运,确保不存在因项目中断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收款困难的情形,同时基于合同条款联系客户根据进度支付相关款项;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安排专人进行电话、现场拜访等催款程序。
对于部分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公司持续细化应收账款管理,持续完善逾期应收账款催收机制。公司会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并建立更加详实的资料档案,公司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客户资信水平更新的频次,对于逾期应收账款,公司一直持续且未来仍然将继续由业务部门派专人对其实施电话、函告、登门拜访等必要的催款程序,在必要时公司会采取诉讼或非诉讼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或途径持续积极督促客户回款以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对部分客户发送了律师函,催款力度持续加大。
截至 2023年 4月末,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款 100万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已回款 482.47万元,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回款1,365.68万元。
公司认为主要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大风险,相关原因在于:1)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为大型国企及其子公司或大型民营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信用未出现显著恶化;2)应收账款对应项目均为已投产或处于正常建设中,未出现项目停滞而可能导致的款项回收困难情形;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均持续向公司回款,不存在中断情形,公司也与相关客户保持顺畅联系。
2022年末,未存在客观证据表明需要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且公司根据逾期信用损失率测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低于按账龄法计提的金额,公司按照账龄法计提减值金额充分,具有谨慎性。
受行业经营特点影响,公司客户一般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进行结算。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规模亦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一方面,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和较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可能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出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收周期延长甚至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会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在年报中披露应收账款增长的相关风险。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和收入台账,取得了账龄在 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涉及的相关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复核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逾期计算,对相关项目收入进行测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客户相关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客户的期后回款单据,取得并查阅公司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内控制度,复核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计算。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项目均为已投产或处于正常建设中,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不存在信用风险显著恶化的情形,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公司按照账龄法计提减值金额充分,具有谨慎性。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的相关风险。
6、关于预付款项。根据年报,2022年底,公司预付账款余额5,670.76万元,同比增加132.42%,主要系部分正在执行的项目规模较大,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根据2023年一季报,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余额7,015.22万元,较2022年底持续增加23.71%。请公司:补充披露2022年底、2023年一季度末,各预付账款账龄分层中前五大预付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项采购内容、交付期限、对应项目及客户,说明相关预付账款的必要性,以及账龄超过1年预付账款尚未交付或结转的原因,是否存在预付款项无法回收或相关产品无法按时交付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022年末,账龄 1年以内的预付款项主要系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而为在建项目进行采购产生的预付款,或公司结合在手订单并考虑材料价格波动因素而提前进行适当备货而产生的预付款,具有必要性。
2022年末,公司账龄 1年以内的预付款项涉及的前五大供应商及相关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