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公告,会议资料于2023年5月25日发布,公司董事长陈启章先生主持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龚文旭先生负责,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余律师和谢律师现场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 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 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晨晨、谢艾玲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