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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app北京新增5项农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13 19:35:52浏览次数:

  半岛体育app本报讯(记者李庆国芦晓春)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农委了解到,今年北京农村地区将完成700个村庄住户的“煤改清洁能源”,同步实施约1400个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的清洁取暖,基本实现村域范围内“无煤化”。为保障上述目标的顺利实现,今年北京新增加5项具体的补贴政策,加大对“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任务的政策扶持力度。

  对采用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取暖的农村住户,供气企业按不高于管道天然气价格向农户收取使用费用,市财政按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标准给企业补贴,不足部分由各区政府补贴。

  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水蓄能及燃气锅炉等设备进行“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设备补贴。各区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尽可能减少村集体负担。

  北京市发改委对实施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采暖设备配套的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对实施集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配套的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适当补贴。将郊区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项目纳入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财政补贴范围。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项目,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

  为鼓励各区推广“煤改清洁能源”的新技术、新设备,在坚持原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政策整合。市级财政对清洁能源设备进行补贴,空气源热泵按照采暖面积100元/平方米、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三分之一补贴,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各区政府可在与市级同等补贴的基础上加大补贴力度,尽可能减少农户负担。

  2016年1月4日,中央、国务院副总理在北京市调研并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时强调,要强化散煤污染控制,做好散煤替代工作,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及其它新能源应用。

  1月23日上午,“治霾·京津冀在行动”网络主题活动的媒体记者走进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和顺义区高丽营镇的村民家中,看到了“煤改清洁能源”为村民带来的切实便利。“暖和、干净、省事儿”是记者从农户口中听到最多的词语。

  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年全市4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的承诺,郊区群众急盼落实。市农委把全市400个村改造任务在各区进行了分解,其中:朝阳区11个、海淀区18个、丰台区18个、门头沟区16个、房山区41个、通州区124个、顺义区18个、昌平区15个、大兴区45个、平谷区11个、怀柔区27个、密云区30个、延庆区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