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体育app近日,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2020年,河北省各地按要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60.32万户。此前,全省已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65.59万户,是北方农村地区改造量最大的省份。2020年是河北省农村清洁取暖的收官之年,同时面临补贴退坡。本文汇总2020年河北省及多地农村清洁取暖的政策及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查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预算的通知
涉及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五市共7.9亿元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资金分配。
★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预算的通知》
涉及邯郸、邢台、沧州、张家口、定州、辛集六市共13.6亿元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资金分配。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积极推进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利用,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在有条件的县、乡、村,大力实施整村生物质能替代示范工程,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取暖、打捆直燃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模式,2021年支持建设12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新增秸秆利用能力32.78万吨/年,到2023年,生物质成型燃料产能达到60万吨以上。
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360.32万户任务。实现重点区域平原地区农村清洁取暖散煤基本清零。对不具备双代改造条件的边远山区、坝上农村地区实行洁净煤兜底全覆盖,采暖季前完成配送到户。2020年新改造尚未得到一个采暖季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
10月底前,完成电代煤3.36万户、气代煤8.43万户,共11.79万户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偏远山区继续做好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保供和推广工作,确保散煤清洁替代全覆盖,实现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
在电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优先使用能耗低、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电采暖设备;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元氏县要对不具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住户,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保尽保,应供尽供。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政策按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石财建〔2019〕75号)执行,其中2020年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用户当年运行补助仍按2019年标准执行,其他年度运行补助标准不变;2020年地源热泵(含空气源热泵)、洁净煤支持政策按2019年政策执行;其他政策不变。
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2020 年 10月底前,全市完成 45.8 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 100%,平原农村生活和取暖散煤基本清零。不具备“双代”改造条件的边远地区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供暖,健全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实现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
继续以洁净型煤为主要取暖方式,实现市域清洁取暖全覆盖,全市指导推广洁净型煤53.3万户。同时,结合群众取暖需求,支持因地制宜采取生物质成型燃料、电代煤等其他方式清洁取暖,实现广大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清洁过冬。
2020年采暖季,全市洁净煤取暖覆盖54.15万户,保供洁净煤97.98万吨(其中:洁净型煤94.98万吨、兰炭2.38万吨、优质无烟煤0.62万吨),新增燃煤户推广配套型煤炉具11.86万台。
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和先立后破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计划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全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64.3359万户,平原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深化完善洁净煤保供体系,按照省洁净煤取暖工作部署,在边远山区和“双代”等清洁取暖方式覆盖不到区域,做好洁净煤安全取暖宣传、推广和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确保洁净煤充足供应。
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科学优选可持续的清洁取暖方式,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继续实施洁净煤全覆盖。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着力主推光热+、最大限度推进新型电代煤、稳妥适度推进气代煤、全面实施洁净煤取暖托底。对电代煤、气代煤继续执行省定补贴资金政策不变,支持 采取“一次投资+2年运行补贴”打捆使用、今后不再支付运行补贴的方式;对集中供 热、光热+等,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政策,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另行制定出台。
积极推进清洁取暖。以区县或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全市21.390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按时投入使用,保证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对未能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全面保障和推广使用洁净煤。
统筹电源保障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2020年取暖季,我县拟推广优质无烟煤、洁净型煤共31789户、54543吨。一是鼓励有条件的村镇优先考虑实施集中供热;二是鼓励优先选择投资少、耗能低、不需运行补贴的新型取暖;三是重点推广用电负荷小于4千瓦的电暖设备。四是在洁净煤兜底过程中,选择并推广供热效果好、性价比高的煤种,并在供应前期做好试烧工作,确保可以满足坝上高寒地区过冬需求。
2020年-2021年采暖季,全县范围内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或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的地区,通过推广使用洁净煤,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对有型煤专用炉具需求的农户,继续推广使用洁净型煤专用炉具。通过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加大宣传引导等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清洁过冬。
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台鱼乡、安阳乡、河口乡、大悲乡、神南镇等5个边远山区乡镇、蒲上镇3个行政村和白云乡21个行政村)推广优质无烟煤和洁净型煤。推广的洁净煤用于农村居民冬季生活取暖,每户限购 2吨,超出部分由居民全额自费。购洁净煤2吨以内的享受财政补贴,补贴后的配送入户价格为优质无烟煤800元/吨,洁净型煤750元/吨。超出限购部分和居民自行购买其他清洁燃料的不予补贴。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根据气源、电源、资金等保障条件,2020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兜底使用洁净煤取暖。对清洁能源不能保障的区域,做好洁净煤保供,确保不让一户群众受冻。精准掌握洁净煤需求量,建立确村确户台账,抓好洁净煤保供,提前足额落实煤源,满足群众购煤需要,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